近日,海关又通报查获两起伪瞒报烟花爆竹案件。舟山海关查获一批非法出口的烟花爆竹,共计23.85吨。梅山海关查获伪瞒报烟花爆竹20.3吨。目前,这两批货物均已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。
舟山海关查获当日,现场查验关员在对一批申报品名为“合页、塑料垃圾桶”的货物进行开箱查验时,发现除集装箱门口处放置有纸箱装的LED灯作掩饰之外,箱内其余货物皆为烟花爆竹。目前,这批货物已移交后续部门处理。
梅山海关查获的该票货物品名为不锈钢置物架、挂墙铁网、晾衣架等。集装箱门口放了少量陶瓷杯用以掩饰,里面全部为简易包装、无防护措施的烟花爆竹,重20.3吨。
海关提醒:烟花爆竹为第1类爆炸性危险货物,必须经特定口岸出口,且必须符合国家对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、储存的相关规定要求。对于非法出口烟花爆竹等危险品的行为,海关将予以严厉打击。
近期,全国各地口岸危险品瞒报漏报进出口的事例却依旧层出不穷。可见还是有很多货主货代心存侥幸、铤而走险。建议各位货代朋友们把该内容转给客户,再给客户们提个醒!!!